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LONG DE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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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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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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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开听证促司法公正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敲诈勒索刑事
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近日,隆德县人民检察就本县公安机关提请复议的一起涉嫌敲诈勒索不批准逮捕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主管副检察长梁生瑞主持,邀请到职业律师兼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侦查机关案件承办人全程参加听证会。
2021年10月15日,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提请的赵某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以不构成犯罪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侦查机关对此决定提出异议,并依法提请复议。检察机关受理复议后,高度重视,站在共同维护法律权威与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本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和对事实法律负责的原则精神决定召开听证会,做到“兼听”、避免“偏信”。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原认定的案件事实及证据进行了分析说理,阐明了不批准逮捕的事实和法理依据,发表了该案复议拟处理意见,同时充分听取了侦查机关办案人对原不批准逮捕决定复议的理由及意见。听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及听证员分别就该案存疑的相关问题向侦查人员现场进行了提问,进一步听取对复议的处理意见。最后,听证员对听证事项进行充分论证,并从职业律师的角度,对该案发表了相关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原决定正确,并充分肯定了本次听证会的效果及审查方式。参与听证方一致认为公开听证是促使侦查人员及检察人员解决办案中存在分歧的有效方式和手段。
检察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一种重要方式。今后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民承诺事项,对所办案件能听尽听,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社会治理,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